
近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江北新区建筑科技产业园南侧地块拍卖公告,拍卖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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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芜湖土地拍卖公告[2023]21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竞得价最高原则确定中标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登录系统,浏览或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系统手册》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系统手册》及出让文件。用户须遵守《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及出让文件中的所有规则,按照交易规则操作并接受最终交易结果。
5.登录芜湖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系统的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数据库资格(首次登录需办理录入手续),具体请参见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业务服务指南》和《主体数据库注册指南》()。
六、投标报名
(1)网络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申请。
(二)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14日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拍系统,点击所要竞拍的地块并提交竞拍申请。投标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唯一的竞拍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可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等方式向随机竞拍保证金子账户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也可以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6:00(指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使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土地保证金托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营业部交存。具体流程详见转账文件)。
(三)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局将于2023年12月14日16:30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买资格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进行,如报名申请人不足三家,则于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8:00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挂牌期间,至2023年12月27日16:00为止,符合报名条件者可继续报名。我局将于16:30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投标系统确认您的竞价资格。具备竞价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价投标系统,按规则进行竞价。
网上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招标系统下载打印中标人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可持中标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所需的相关登记材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出让人和中标人当场签署网上交易确认书。受让人按照网上交易确认书的规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相关事项
(一)交易价格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施工准备期+建设期。2327号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施工准备期)。开发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确定:开工时间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确定:非住宅项目,竣工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方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住宅项目(含商住用地)竣工时间为所有建设单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凭证》的时间,竣工时间为备案时间,并结合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合同等须建设或施工的建设设施。
(三)支付方式: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出让合同》,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2023年12月29日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余款,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2327号地块中标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3880万元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完成后,保证金将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若成交失败,拍卖结束后,保证金将退还(不计利息)。若未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投标者报名时承诺)
(一)土地开发水平:1、土地按现状高程交付,并由中标人负责场地平整;2、中标人负责对地下管线(管线)、地下障碍物等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场地平整,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转融资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中标后注册新公司的,中标人须持有新公司51%(含51%)以上的股份。
(四)中标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处罚。
(五)2327号地块中标人应当对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在向业主交付房屋前办理首次登记。
(六)其他内容请参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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