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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限制情形,你了解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8-0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被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处于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

5.因犯罪受到处分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目前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禁止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应聘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入职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统一报名地点为芜湖县医院办公室,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所填信息须与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应聘岗位要求相符。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资格审查但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依据报名信息初审情况,进入资格审核阶段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1月20日14时30分后在芜湖县医院网、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地点:县医院会议室,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报名并缴纳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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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3张近期同背景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芜湖县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为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45元。

来自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申请人,可享受免交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方可享受笔试费用减免。来自城市低保家庭的申请人,应提供低收入保障;来自农村特困家庭的申请人,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其与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保证新增招聘质量,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得低于2:1,确有岗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招聘名额,并于11月30日17时后在芜湖县医院网、芜湖县政府信息网公布结果。

(二)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所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县医院办公室。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2:1比例进行面试。

2. 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芜湖县医院网、芜湖县政府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人员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同一岗位候选人中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芜湖县医院网站、芜湖县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缴费确认地点为:芜湖县医院财务部。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8日8:30-16:00,具体面试时间请见《应聘人员面试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用为80元/人;属于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特困家庭的,按有关政策减免费用(与笔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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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为6:4,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并计算。

(三)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修改意见及相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保〔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保部〔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保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我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招考单位除外),体检后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要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充分了解拟任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报考期间的表现等。同时核实拟任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报考的情形等,并提供客观、详尽的组织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最高到最低,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同等数量递补,空缺岗位不得超过两次。录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岗位空缺补录。

(四)宣传招募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卫生计生委审核,报县有关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芜湖县医院网站、芜湖县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准考证号、考试最终综合成绩及排名、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县医院或县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问题不影响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问题严重、证据确凿,不予聘用;如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统一考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登录芜湖县医院网站(xyy.whx.gov.cn)和芜湖县政府信息网()公告栏及时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咨询热线:0553-259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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