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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三山区 11 处商业用房出租,出租方承诺权属清晰,风险自担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出租人的承诺

出租人(芜湖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租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保定新城、伟星金域国际社区11栋商业楼宇。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跟进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房产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出租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标的物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我们实施房产租赁的情况;

2、本次房屋租赁是我们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们仔细考虑了房产租赁可能产生的业务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并愿意承担一切可能的交易风险;

4、我方提交的《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保定新城、伟星金域国际社区11处商品房出租公告》及所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我们已充分理解并承诺在租赁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和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义务;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侵入、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股权交易中心酌情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会因发生纠纷而拒付或要求退款与承租人或任何原因(例如终止合同)。交易服务费;

我们承诺遵守上述承诺。若我们违反上述承诺或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各方造成损失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租赁标的简要说明

(一)租赁主体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的楼盘位于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保定新城、伟星金域国际社区。规划用途为商业,钢混结构,简易装修,供水、供电。他们目前闲置。具体细节如下:

目标

代码

目标

缩写

租赁对象名称

出租面积(㎡)

楼层/总楼层

期限

租金评估价(万元)

租金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状态

805648

目标1

龙湖新城超市二楼

1,012.95

2/3

5年

54.6993

54.7

10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49

目标2

龙湖新城超市三楼

741.08

3/3

5年

31.1254

31.13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0

目标3

龙湖新城B1#栋自西向东第7号房间

40.38

1/6

3年

0.8722

0.88

0.2

0.5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1

目标4

保定新城一期16号楼东西第三间

56.79

1/5

3年

1.0222

1.03

0.3

0.5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2

目标5

保定新城三期3#商厦自东向西第五栋

196.3

1-2/2

3年

10.6002

10.61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3

目标6

保定新城三期50号楼东西第二号房间

313.18

1-2/11

3年

14.6568

14.66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4

目标7

保定新城三期51号楼东西第二间

256.7

1-2/11

3年

10.1653

10.17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5

目标8

保定新城三期51号楼东西第三间

294.76

1-2/11

3年

13.7948

13.8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6

目标9

保定新城三期58号楼东西第二间

190.2

1-2/30

3年

8.9014

8.91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7

目标10

保定新城三期58号楼东西7号房

177.9

1-2/30

3年

8.3257

8.33

公告正在进行中

805658

目标11

伟星金域国际公建包B(西一至二)

367.7

1-2/2

3年

13.2372

13.24

公告正在进行中

注:1、龙湖新城社区位于芜湖市三山区阿山西路以南、奎湖路以东、梨园路以北、古堤路以西。

2、保定新城社区位于芜湖市三山区五华山路以南、渡口路以北。

3、伟星金域国际社区位于芜湖市三山区阿山西路以南、龙湖路以东、浮山路以北。

(2)租赁期限:详见《租赁标的简介》。租赁期限自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次月1日起计算。

(三)业务形式:

意向投标人的业务类型应当满足便捷服务的要求。租赁主体(除主体5外)禁止经​​营油烟、危险品、易燃易爆、噪声污染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的餐馆。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申请表》,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提醒:

1、租赁物1至4已取得房产证;租赁物5至10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取得芜湖市房地产初始登记证;租赁对象11人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在芜湖市申请新建住宅。社区综合检查登记证(方开2015084号)。

2、租赁期内,出租人公开转让租赁物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同意转让,且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人参与竞价的,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竞价手续,参与网上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最新价格时,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优先在网上竞价系统中行使,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若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竞价未中标,承租人承诺,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人和新业主办理变更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主体;新业主承担《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出租人

芜湖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芜湖哪个地方都是山_芜湖是三山区_芜湖是山城吗

4、租赁活动的内部决策和审批

本次房产租赁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芜湖市三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资产评估

1、资产评估委托方:芜湖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芜湖平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价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件编号:《三山区公建配套部分商品房租金评估报告》(平台评估报告[2019]002号)。

5、评估对象:三山区公共配套设施中芜湖三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或管理的商业建筑共11栋。

6、评估结果:详见《租赁对象简要情况》。

7、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三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及意向投标人资格

(一)交易条件

1、租金缴纳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支付,每个合同年的租金为所有合同年总租金的平均数。

(二)第一合同年租金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并由承租人支付至安徽长江股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合同年度的租金应在上一年支付。承租人须在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并由承租人支付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租金应先缴纳,后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人缴纳的交易押金(承租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自动折算为租约。当事人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部分租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公告中租赁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股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的物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投标人承诺已对租赁标的进行了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和了解租赁标的的水、电、消防、权证、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出租主体,无异议。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2)意向竞买人承诺承租人凭安徽省出具的《产权交易证明》,根据租赁物交付日期的现状,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办理租赁物的移交。长江产权交易中心;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财产交接手续的,视为标的​​物已按时完成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人未履行妥善管理房屋义务而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的,将导致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由承租人承担。

(三)意向投标人承诺,租赁物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租赁面积存在差异的,租金不再调整。

(四)意向投标人承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例如外立面改造、墙面改造等必须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责任。

(五)意向投标人承诺,租赁标的投入使用运营前,承租人必须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手续,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本身。

(六)意向投标人承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经营业态,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非法使用租赁物。 ,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包。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租赁物,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七)意向投标人承诺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修理;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费用。您将承担逾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八)意向投标人承诺承租人保证租赁财产完好、可用。承租人未履行妥善管理义务,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给出租人或/和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失、损害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意向投标人承诺: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芜湖市新建若干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湖市新建若干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租赁物。证办[2016]5号)因承租人非法使用标的物而产生的任何风险,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意向竞买人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腾出租赁房产,出租人交付的租赁房产、设施、设备等应当归还给承租人。完整、完整地移交。归还时,承租人新增的不动产设施、设备将原样归还,租赁期内的建筑、装修等投资不予补偿。承租人逾期归还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实际逾期天数按日租金的两倍计算缴纳占用费。

(十一)意向投标人承诺已充分理解拟投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7、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间

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4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意向投标人,则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顺延(最长延长至2020年1月10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有意向投标人被征求。当出租人人数不少于1人且延期期结束时,本项目公示期结束(如出租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延期期内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示期结束) 。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7日至24日(每个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支付要求及办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租赁标的简介”。

2、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报名截止前(如公告期限延长,则相应顺延),意向竞买人应将交易保证金足额缴纳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指定竞买人指定账户)。 ),否则视为竞买人同意自动放弃该标的的竞买。

3、交易保证金处理:

(一)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因出租人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以外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扣除意向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付款安徽长江产权产权交易所应当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取消拟投标人的租赁资格:

一个。公告期内,若出租人设定的条件未发生变化,意向投标人已提交有效租赁申请,后单方面撤回申请。

b.公告期结束时,仅产生一名合格的意向竞买人,但该意向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按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c.公告期结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投标人未能参加后续投标过程,或者参加后续投标过程但未能提交有效报价,导致中标失败的。

d.投标结束后,意向投标人未按要求签署《电子投标交易确认书》的。

e.承租人自签署《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因出租人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以外的原因,意向竞买人未按照要求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要求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当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违约约定时,出租人有权扣除意向竞买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意向投标人的租赁资格。

(三)意向竞买人出现前款(一)、(二)项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人有权重新公告租赁标的。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承租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本次交易的价差、成本损失、交易服务费以及因意向投标人违约而重新公告而延迟履行本次交易标的租赁价格的滞纳金(延迟履行期限)交易标的租赁价格为自公告交易缴款期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缴款期结束时止,滞纳金(按银行基准贷款利息双倍计算)同期利率)由违约的意向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将追究违约的意向出租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交易方式为协议租赁的,交易双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股权交易有限公司将于承租人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第三个工作日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

(五)采用网上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方式的,交易双方在签署《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安徽长江股权交易中心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于《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

(六)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缴纳的交易押金(承租人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为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承租人))自动折算为《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金的一部分。

(七)拟投标人未中标且未按照上述(一)项扣除交易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投标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股权交易所(芜湖市都春路1号(原芜湖市人大办公楼))。

(6) 租赁文件

每套报名信息费为人民币200元。无论交易是否完成,信息费均不予退还。购买信息时,意向投标人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登记信息。

(七)注册时需提交的主要信息

详情请参阅“租赁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后,征集到合格意向竞买人的,采取协议租赁的交易方式。

意向投标人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低于租金底价。意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底价,或者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的最低租金价格,并以最低租金价格作为报价。报价确定为标的的成交价格,意向竞买人确定为承租人。被认定为承租人的意向竞买人应当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成交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确定的目标成交价格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投标人的,采取网上投标(多次报价)的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和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如拟与竞买人采用非现场网上竞价方式,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竞价结束后)交易所签署《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投标人拟采用现场网络投标的,应在投标后现场签署《电子投标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涨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招标规则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按照《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交易规则》、《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电子交易平台的标的情况、投标资格、登记、保证金付款、投标。操作及付款方式等。如您未完全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加项目投标等不良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您谨慎参与投标。

(十)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同意将承租人首笔合同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额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公告交易结果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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