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芜湖市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芜政[2011]38号)、《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意见》(芜教基[2024]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秋季全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正的原则。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不考不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招生对象
入学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3周岁及以上儿童,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须有镜湖区户口。
2、非镜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在镜湖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屋。
三、报名办法
(一)非社区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分配按招生计划录取。
(二)配套社区内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件1)优先接收符合社区“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儿童。符合社区“两个一致”要求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招生计划在社区内实行电脑分配录取,不再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剩余名额的,向社会公开招生。社会公开招生总数超过剩余名额的,按电脑分配补足计划名额。“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登记住址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住址一致,产权为住宅、全产权。

四、录取程序
(一)信息披露
2024年5月24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镜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社区办幼儿园报名(仅限幼儿园所在社区业主子女)。
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7:00结束。
第二阶段:社区幼儿园和有剩余学额的非社区幼儿园报名。
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2、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首阶段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首阶段未登记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入园资格。
3. 报名方式
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幼儿监护人可在手机上关注“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2024年招生”进入系统,按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及图片即可。


4. 注册须知
(1)网上报名阶段,每个孩子仅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所公立幼儿园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不享受优先录取,但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孩子报名。
(2)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加电脑分配,一经选定,不可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分配,入园同一所”,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号,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次申请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一经分配,幼儿园在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名额;第二种方式为“多号分配,按实际人数入学”,报名时每个幼儿分别填写信息,生成自己的号码参加电脑分配,并按实际分配结果入园。
(三)各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幼儿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提交,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幼儿机配、入学资格。
(4)符合“两同”条件的儿童入读社区附设幼儿园,须提供儿童监护人和儿童本人在社区的联名户口簿以及儿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拥有全额住宅房产的权属证明。
(5)报名完成后,每位孩子都会被分配一个报名号,该报名号只作为电脑分配号使用,报名顺序与录取分配无关。
(三)实行电脑分配
1、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确定上机分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上机分配由教育局指导幼儿园组织实施,当场公布结果。分配结果也在各幼儿园公布,供幼儿监护人查阅。
2、邀请纪检人员、“两代表一委”、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等到分配现场进行监督公证。
3.计算机分配具体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四)登记
被录取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报名审核材料、幼儿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将再次进行检查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报名,未按要求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幼儿自行承担。报名时幼儿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名;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幼儿入学资格。入学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逾期不报名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补齐。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导、技术组,负责相关事宜,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六、相关要求
(1)必须落实回避制度,资料管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必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机考招生的人员承担,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1.按安徽省教育厅、教育部安徽省军区政治部、总政治部干部部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按照《芜湖市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引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海内外高端人才子女规定》(交技〔2018〕59号)规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镜湖区的省级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的子女。
4、获得省级“英雄壮举”荣誉称号的人员和户籍在镜湖区的烈士子孙、曾孙。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措施的儿童。“长幼同园”是指2024年秋季学期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儿童在同一所幼儿园就读。儿童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哥哥姐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若哥哥姐姐已从幼儿园毕业,则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同一夫妇所生育的3个及以上子女,其中1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安排入读公立幼儿园。
7.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子女。
上述人员须经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三)所有参与机考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规章制度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镜湖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3902628、3902610,招生督导电话:3902605,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表。
4.2024年公立幼儿园招生时间表附后。
附件2:
2024年镜湖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日程的计算机分配
1.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电脑分配招生计划于2024年5月24日公布。
2、第一阶段:社区办幼儿园报名(仅限幼儿园所在社区业主子女)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7:00结束;
3、第二阶段:社区幼儿园和有剩余名额的非社区幼儿园报名于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4、电脑配置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幼儿园门口告示为准)。
5.报名时间:2024年7月初,儿童监护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入学幼儿园审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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