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高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2019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实验、专业技术工作(详见附件1-4)。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敬业乐业,肯于奉献,能够以“四好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经营情况
学历及任职资格按公布的任职要求执行。拟招收博士生的科研业绩原则上须达到我校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3. 健康状况
优秀的人才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要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 已完成课程或已退学者;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
4.体检结果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
二、政策优惠
1. 人才安置补助费
1.对全日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75号)规定,提供安家费、科研扶持经费等。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2万元安家费。标准如下(见附表)(税前,以人民币计算,下同):

2.对聘任到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生,发放安家费;对聘任到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发放安家费。
3.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人才市场供需情况,对特色学科、紧缺专业以及需引进教师资格证、工程资格证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政策倾斜,并按照重点支持专业给予安家费。
4.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能吸引相应专业的博士生来华学习的,按照学校重点支持的专业发放博士安家费。
2. 住房
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住房。
3. 博士生配偶安置
对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学校可酌情为其安排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实行带薪安置。
4.高层次人才
相关福利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确定。
5. 子女教育
聘任教师子女可享受安徽省最好的教育资源,包括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注册。
(: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学校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通知来校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往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以上材料须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名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应聘人员。
5. 体格检查
拟聘用人员须按时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合同签订的公示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分批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如对公示无异议,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4. 特别提示
1.2019年拟聘用人选,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选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等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供;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如尚未取得,可在报考时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替);3.非应届毕业生如无登记证明,有用人单位的,到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无用人单位的,须向负责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证明),逾期不提供证明的,学校将不予录用。
(二)我校实行网络招聘信息报送,不再接受其他纸质求职材料。如在网上应聘过程中遇到系统网络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三)我校对拟聘用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校2019年招聘计划最终以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名额报满为止,公告至少发布15个工作日。
(五)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241003。
特别公告。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招聘网 皖ICP备2024035723号-1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鹰财富广场 EMAIL:admin@whzp.cc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