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局发〔2010〕78号)、《芜湖市立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皖基组发〔2018〕19号)等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2023年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增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2023年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公开增聘院内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网申初审通过人选名单、取消或减少的岗位数、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名单等均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4)该岗位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同理)。
(2)根据《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中,同等对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四)被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处于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到处分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且调查尚未结束的;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应聘人员录用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核对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后提交,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8:00至2023年12月28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资格审核但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于12月29日18:00后在市中医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审核阶段人选名单。
2.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资格现场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
1.《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芜湖中医院)2023年公开增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
2.申请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背景相同;
5.如岗位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2023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或规范化培训单位出具的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以及规定时间内的规范化培训成绩单或结业证书。如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无需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
6.符合“两同等对待”要求的候选人,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及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2023年毕业,但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业(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相关文件申请资格审查。
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
对于与原单位约定服务年限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已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或者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均须为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并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45元。
来自城市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人,可享受免交笔试费用政策,此类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方可享受笔试费用减免。来自城市低保家庭的人员需提供低收入保障;来自特困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员需提供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上述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证明与家庭的关系。
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如确认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则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紧缺岗位,可适当减少招聘计划数。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将于2024年1月5日18时后在医院官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8日16时前到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因岗位取消或减少而调换岗位的申请人,可于1月8日前持缴费凭证到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退费,逾期视为放弃。
3. 审查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进行录音、录像。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报考专业技术职务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因岗位而异,满分为100分。报考管理职务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甲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地点: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为保证新员工的基本素质,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设定为50分,达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
2. 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于2024年1月13日15:00前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3:1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选因候选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同一岗位候选人中平等递补。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均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缴费确认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1月13日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用按80元/人次标准收取;来自城市低保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按有关政策减免费用(与笔试相同)。
面试采用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潜力。
面试成绩采用现场评定方式,并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如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设置最低分数线6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合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根据期末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考生,若期末考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各科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修改完善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保〔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保部〔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保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考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招考单位除外)。体检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提出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检查对象仍为失信债务人的,在检查阶段取消其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填补。
(五)宣传招募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安徽中医学院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规定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候选人如有异议,可向市中医院、安徽中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程序填补;所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要将聘用人员情况按规定报市有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经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5960696(人力资源部)
监察电话:0553-5960719(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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