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华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男性),属聘用制合同工。。
(一)A岗辅警12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
(二)B岗辅警3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需提供学信证明,应聘者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4年11月24日至2007年11月24日);
(三)具有梅州市户籍,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左右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四)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一)聘用程序:
1.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中长跑。测评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不达标的,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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