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大家,别再拿这些动物当宠物了!他们涉嫌犯罪!
开放朋友圈及众多短视频平台
你会发现
炫耀猫狗已经不能满足一些人的虚荣心了
看来猕猴、鹦鹉和蛇才是“高级玩家”
但你知道吗?
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当宠物!
如果你把珍稀野生动物带回家
你将面临牢狱之灾!
珍稀野生动物为何珍贵
不仅仅是因为稀缺
更重要的是
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月5日世界环境日
“关爱自然,刻不容缓”
发挥检察职能保护自然生态安全
保护生物多样性
检察机关恪尽职守
买一只“可爱”的水獭
男子被判6年半监禁,还要赔偿!

水獭被环保志愿者称为“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因为它们手牵手睡觉。如今它们已经濒临灭绝,被很多人誉为高价宠物。
2019年10月,谢某为了满足个人爱好,向景某(另案处理)、周某在网上购买了7只小爪水獭。繁殖期间,有3只水獭因缺乏经验而死亡。随后,谢某以1.5万元的价格将一只水獭卖给了岳某。剩下的水獭被卖掉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放回原来的栖息地进行保护。
2020年2月21日,谢某、周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和 8000 元。
4月10日,由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岳阳楼区检察院联合立案,岳阳江豚保护协会立案的谢、周、岳非法交易水獭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岳阳中院当庭宣判,判决谢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3万元,周某、岳某在交易的水獭数量内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万元。 。
买一只猕猴当宠物并拍摄视频
卖家和买家均被判刑
2017年下半年,浙江的陈某和河南的关某在宠物聊天群中相识。关先生曾因非法收购、贩卖猕猴而被判刑,但他并没有放弃利用猕猴牟利。两人商定,关某到河南某县收购猕猴,然后用大巴直接送到陈某指定的收货人手中。 2018年3月至6月,陈某利用网络宣传,通过微信与十几人达成购销协议,随后与关某合作,将十余只猕猴送往多地,赚取高额利润。
2018年5月,连云港海州警方发现线索立案侦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买家中,有两人购买了猴子,然后分别转手以赚取利润。有些人想拍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引起关注,而另一些人只是觉得好玩,孩子喜欢它们,把它们当宠物养。由于饲养不当,导致多只猕猴死亡或走失,案件侦破后,其他猕猴被救出。
经审查,检察院于2019年1月30日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2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年1月,关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3万元。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四万元。其余22名涉嫌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猕猴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购买一只“另类”鹦鹉作为宠物
男子被判刑+罚款!
善于学习人们语言的彩色鹦鹉非常可爱。作为一名“鹦鹉迷”,李先生养过很多普通的鹦鹉。渐渐地,他越来越不满足,萌生了买一只专门的鹦鹉来“玩”的想法。玩”的想法。
2018年底,在没有办理相关饲养手续和文件的情况下,李某知道自己要购买的是一种禁止饲养的濒危野生动物。他仍然通过微信高价购买黄领吸蜜鹦鹉作为宠物饲养,直到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该鹦鹉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所列濒危野生动物。
2019年底,李某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年5月,该案当庭开庭审理。李某因非法收购、饲养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网上购买乌龟作为宠物
检察院提起公诉!
每个人都爱美,到处都有很多好看的动物,但并不是所有好看的动物都可以买来当宠物。
2018年底,准备买宠物养的王某在逛淘宝店时无意中看到了一只新奇的宠物:乌龟。图中的乌龟非常漂亮。经过询问卖家才知道,乌龟的饲养条件很简单,只需要吃一些菜叶就可以了。同时,卖家还明确告知王某不要在朋友圈发布购买和饲养乌龟的信息,因为这些乌龟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王先生第一次买红腿龟,养了一个月就死了。随后,他联系了淘宝店,打算购买两只黄斑侧颈龟。店家称黄斑侧颈龟属于“低端”龟,并向他推荐了辐射龟,并答应多给他一只黄斑侧颈龟。王先生这次购买了三只黄斑侧颈龟和一只辐射龟。在繁殖过程中,辐射龟和黄斑侧颈龟因饲养不当而死亡。

2020年4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5月6日,王某因非法获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
捕获雀鹰并将其喂给其他人出售
检察院提起公诉!
“老鹰在手,天下我有”,大概是每个爱鸟人都曾想象过的美好画面。但现实是,老鹰并不是你想养就能养的。
2020年5月,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偷偷捕获一只老鹰,交给他人(王某某)饲养,并通过网络平台出售。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构成犯罪。
目前,该案已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
动物园老板非法购买巨蜥供观赏
检察机关计划立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巨蜥是现存蜥蜴中最大的物种,这种濒临灭绝的物种偶尔可以在一些动物园里看到。然而,即使动物园饲养巨蜥供观赏,未经许可也是违法的。
2019年3月、4月,山东枣庄人张某在未取得饲养证和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刘某(另案处理)购买3只蜥蜴,饲养在其承包的动物园内。供观赏。经鉴定,其中两只为巨蜥科普通巨蜥,一只为巨蜥科尼罗河巨蜥。虽然平原巨蜥和尼罗巨蜥在我国并非自然分布,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批准巨蜥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案发后,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补充证据。该院检察第四处处长表示,“张某虽然非法购买蜥蜴并没有宰杀,但对生物多样性和环境生态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由于这3只蜥蜴均为外来物种,不排除携带病毒的可能性。”性别。” 2020年1月14日,滕州市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布诉前公告,拟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条70斤重的黄金巨蟒不慎从高楼坠落身亡
检察院对业主提起公诉
蟒蛇是世界上最原始的蛇类之一。它很大而且无毒。虽然蟒蛇让一些人感到害怕,但它们也吸引了另一些人的喜爱。
2016年10月,梁某在网上花费9500元购买了一条黄金蟒蛇,并将其从120克养到了近70斤。由于饲养箱不足以让蟒蛇活动,梁把它放在房间里。 2020年3月26日,这条3米长的金色蟒蛇不慎从20多层高的大楼坠落身亡。
2020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对梁某提起公诉。据介绍,金蟒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属于濒危野生动物。梁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获取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官表示,很多人认为买回来当宠物,不交易就没事。事实上,刑法中的“收购”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购、自用等,买回并饲养作为宠物也涉嫌犯罪。
法制教育小贴士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非法猎杀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事处罚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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