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充实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执勤力量,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春季,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名(只限男性),消防文员9名(性别不限),具体解释由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招聘岗位及名额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名(具体工作地点为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南川工业园区、大通县)。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9名(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5、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12月30日至2007年12月29日之间); 6、具有西宁市户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所需相关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28日;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12月30日至2007年12月29日之间); 6、具有青海省户籍(含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见附件2。取得所需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28日; 8、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9、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本市常住人口中招聘,不得跨市报考(非本市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补聘。在招聘各个环节中,不遵守现场秩序者,在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劝说下,仍不听劝阻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招聘对象填写《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3、4)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退伍等材料的扫描件和1寸蓝底或白底相片(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后形成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西宁市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842285206@qq.com)。邮箱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每名招聘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单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8时至2026年1月12日18时(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 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退和开除的,取消招聘资格;在西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职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需向各县(区)报名点(各地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5)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考核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招聘现场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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