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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严禁网络平台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6-05-16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熬完漫长的工作日

打工人终于迎来了快乐的周五

趁着周末可以好好放松

给自己充个电

但周末天气随时可能变化

大家出门多留心天气情况

注意出行安全

眼下还在求职旺季

现代打工人都习惯

在各大网络招聘平台

投简历、找工作

网络招聘

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部分平台管理不规范

里面暗藏的套路

也是让家人们吃尽了苦头

前几天人社君就曝光了一单

网络平台通过高薪引流

实则引诱求职者

借“培训贷”的违法案例

点击图片查看文章

为了整治网络平台招聘乱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

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

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从“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账号”等7大方面

进一步明确了

网络平台中招聘类信息的发布规范

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网络平台应强化对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

严禁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欺骗、误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应加强算法和支付监管:

不得为虚假招聘信息引流推优;

不得与违法违规或与招聘培训无关的金融产品建立链接。

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账号

网络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对相关风险账号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行实名核验。

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告、限流、屏蔽删除、断开发布链接、注销账号等措施,暂停或终止有关服务,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应根据公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账号进行核验,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对投诉举报集中的账号,及时进行人工审核、平台干预。

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禁止相关主体通过更换、重新申请账号和账号迁移等方式,重新发布招聘信息。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网络招聘许可管理账号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要求

在落实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管理方面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对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管理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发布招聘信息,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是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是各地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有关网络平台及时警示提醒、撤销删除、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

在加强网络平台账号管理方面

明确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切实加强账号管理,防范虚假招聘信息误导求职者。

一是强化账号注册管理。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实施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进一步完善用户协议,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权利义务。

二是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对招聘服务类账号,区分经营性招聘服务、公共招聘服务、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等不同类型,加强资质核验认证,登记建档,每六个月至少核验一次。

三是明示账号资质信息。网络平台设置“招聘服务类”标签,并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

在规范招聘信息格式标准方面

要求网络平台明确招聘信息格式标准,加强发布信息审查巡查,切实保障招聘信息真实、合法。

一是发布招聘信息应包含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要素,应标注有效期限或及时更新。

二是招聘服务类账号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不得以高薪、保录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引流,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

三是转发招聘信息的,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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