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新闻 10月30日,芜湖公积金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步发布相关答复问题。该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什么是“企业对公众的转让”
《办法》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过商业贷款的人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将商业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企业对公众”贷款对象及条件
《办法》规定“企业对公”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为商业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须是房产证上载明的债权人并同意将该房屋用作“商业贷款”。 “转让给公众”贷款抵押品。
申请“企业对公”贷款除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企业对公”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足额缴纳12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家庭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无法申请“企业对公”贷款;
(三)申请人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的,不能再次申请“企改公”贷款;
(四)申请人申请“企业对公”贷款前,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还款状况正常,且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无恶意违约记录过去 24 个月;
(五)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六)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适用本办法;
(七)“企对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权属清晰。抵押权人只是发放商业贷款的银行,没有抵押权、扣押权、居住权等其他权利限制。
“企业对公众”贷款方式
“先还款,后贷款”的方式。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企转公”贷款并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公积金中心将申请人提供的贷款资金发放至银行。帐户。
“以贷还贷”方式。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企业对公”贷款,经审核批准,商业银行配合办理抵押实施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向商业银行指定的贷款机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用于抵销原来的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的差额由申请人用自有资金提前清偿或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关于“企业转公共”业务相关问题的解答
1、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转公”业务?
答:芜湖市“企转公”业务将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分批办理。广大储户可关注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每个月月底,我们都会公布下个月“企业对公众”计划的安排。
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放的商业贷款”和“企业对企业转让”业务。
2、问:“企业对公”业务申请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申请“企业对公”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缴存满12个月(含)以上。
3、问:如果我有公积金贷款记录,还可以申请“企转公”吗?
答:申请人家庭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不能申请“企业对公”贷款。申请人家庭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企业转公”贷款。
4、问: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能否申请“企转公”?
答:“企业对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必须已取得房产证,权属清晰。抵押权人只是发放商业贷款的银行,没有抵押权、扣押权、居住权等其他权利限制。 。
5、问: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申请“企转公”吗?
答:“企贷”业务是指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申请“企转公”。
6、问:如果我目前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企业对公”业务?
答:凡在本市或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
7、问:办理“企业转公”业务有几种方式?
答:有两种方式,即“先还贷”方式和“贷还贷”方式(具体请咨询原商业贷款银行)。
8、哪些银行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商?
答:各银行办理“企业对公转账”业务的地址和咨询电话稍后将统一公布。
9、企业对公贷款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企业对公贷款政策及业务咨询,请工作时间拨打0553-12329 38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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