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卫生系统的老同志应该还记得杨洋、朱德昌、王胜高这些名字。
我们先来说说杨洋。
杨洋,1956年6月27日出生于六安市霍邱县。他是一个下放的知青。恢复高考后,他考入了安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六安区医院任医师。后历任医院院长助理兼医院办公室主任。
1999年8月,杨阳调入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先后担任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
杨洋第一次去第二医院的时候,医院还挂着六安精神病院的牌子。正是在杨阳任职期间,六安市第二医院逐步建设成为六安市医疗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院。

2011年前后,杨洋调任六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4年10月,时任六安市卫生局处级调研员的杨阳涉嫌受贿。当时他已经58岁了。
杨阳受贿案由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的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侦查。后由弋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5年8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个人受贿数额超过十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财产。
弋江区法院认定,杨洋收受贿赂173万元,据此判处杨洋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刑期自2014年10月11日杨阳被芜湖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之日起计算,至2025年4月10日止。
一审判决宣判后,杨阳未上诉,一审判决立即生效。
2015年9月18日,杨洋被芜湖市看守所押送到合肥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飞鹤监狱服刑。
飞鹤监狱又名安徽省监狱总医院。监狱的主要职能是收治全省监狱重病服刑人员,为全省监狱系统提供医疗指导。还为全省监狱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医鉴定和刑事鉴定。各种责任,包括入狱时的体检。

杨阳不应该被归为重病监狱犯人。他能够在飞鹤监狱服刑,或许与他的工作背景有关。
据笔者了解,近十几年来,安徽省有多位因职务犯罪被判刑的原医院院长在飞鹤监狱服刑。
例如,合肥市第二医院原院长张晓庆、合肥市第四医院原院长李泽爱、芜湖市第二医院原院长何思忠、芜湖市第五医院原院长王玲龙、芜湖市第五医院原院长朱德昌等。六安市人民医院。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朱德昌。
朱德昌,1955年8月15日出生于六安市。
比杨洋大一岁的朱德昌自2004年起担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这件事比杨洋早几个月曝光。当时,他还是六安市卫生局正处级研究员。
2014年7月,六安市霍山县法院对朱德昌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德昌收受贿赂数额为279万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责令没收财产10万元。

朱德昌受审
朱德昌收受的贿赂金额比杨洋多了100万元,他的最终判决与杨洋相同。他只比杨洋多受了一笔财产处罚。
朱德昌的刑期为2014年3月28日至2024年9月24日(已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天)。
一审判决后,朱德昌没有上诉,后被从霍山县看守所押送到飞鹤监狱服刑。
朱德昌的刑期于2017年和2020年两次减刑8个月,总共减刑1年零4个月。
第二次减刑后,朱德昌刑期将于2023年5月24日结束。
据此判决,朱德昌刑满释放。
杨洋初判与朱德昌相同,服刑时间比朱德昌晚一年。
与朱德昌一样,杨洋在2017年和2020年两次被减刑8个月,总共减刑1年零4个月。
第二次减刑后,杨洋刑期将于2023年12月10日结束。
本月8日,合肥中院传来消息:安徽省飞河监狱于2023年8月1日向本院报告,对罪犯杨阳予以减刑,并提交本院审理。
根据飞鹤监狱的量刑建议,自第二次减刑至2022年9月,杨阳共获得表彰奖励6项。据此,监狱向法院建议对杨阳再减刑8个月。
目前,减刑建议正在中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于8月5日结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将再次审理杨洋的减刑案。如果法院完全采纳飞鹤监狱的减刑建议,由于杨阳剩余刑期还不到八个月,杨阳可能会在法院减刑裁定后立即释放。

杨洋受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杨洋东窗事件与朱德昌有关。
2014年3月23日,朱德昌被六安市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两天后,行贿人李春明被当时六安市寿县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
李春明,197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安徽省六安市人。
此人当时在六安颇有名气。曾任霍山利达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曾参股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六安卓越置业公司、六安嘉利置业等公司;革命党员、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等多项称号。
当年,李春明在六安承担了许多重要项目,包括:
六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及外科技术楼工程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工程
舒城移动通信综合楼项目
霍山移动通信综合楼项目
寿县移动通信综合楼项目
安徽移动六安公司第二移动通信大楼及附属工程
六安市某局办公楼工程、霍邱县某局办公楼工程
……
为了使上述项目顺利推进,并在项目协调、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增量审核等方面获得有关单位领导的支持,李春明对这些领导大肆行贿。
李春明最初在六安被监视居住,很快就被拘留。随后,他于2014年4月被保释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发现李春明与曾在六安工作的芜湖董事进行不当财务往来的线索。李春明随后于2014年9月13日被芜湖市万郡区检察院(现芜湖县检察院)逮捕。 )决定在指定地点实施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后来发现,六安多名收受李春明贿赂的贪官在芜湖受审,这与李春明在芜湖受审有一定关系。
芜湖县检察院指控李春明受贿共计333万余元;其中金额最大的是朱德昌,共计136万元,占朱德昌最终查获的受贿总额279万元的近一半。
从朱德昌先于李春明被监视居住,而李春明先于杨阳被监视居住的事实来看,办案人员可能是从朱德昌那里发现了李春明的违法行为,进而发现了杨阳等人来自李春明的违法行为。
俗话说,顺藤摸瓜,拔萝卜带泥。

杨洋受审
最终,杨阳被法院认定收受7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承包商的贿赂,其中5家单位给了2万至3万元的“小钱”。
“大钱”主要有两种类型。一位是安徽省六安市华宇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忠。为了在六安二院的药品采购托管业务上得到杨阳的照顾以及提取药品付款,此人先后五次给杨阳送去了共计90万元的现金。
另一笔“大钱”来自李春明。
法院查明,李春明为了在二院综合病房楼建设期间得到杨洋的照顾,三次给予杨洋现金共计70万元。
2014年4月下旬,杨洋得知李春明正在接受检察院侦查。由于担心受到牵连,杨阳将40万元退给了李春明。但返还的40万元仍包含在杨洋的受贿总额中。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指控杨阳受贿228.68万元,比法院认定的173万元多了55.6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杨阳分两期收受55.68万元。其中一辆是六安华宇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重购买的一辆大众SVW6451CED越野车,供杨阳使用,价值30.68万元。另一检方指控杨阳收受李春明25万元的房屋装修款。
法院最终认定,房屋装修费用是否支付、大众SUV是公用还是自用等均不清楚,证据不足,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弋江区法院于2015年8月对杨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个月后,芜湖县法院对李春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李春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芜湖县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指控李春明行贿333万余元,其中李春明涉嫌为杨洋支付的装修费25万元,弋江区法院不予认可。
一审判决后,李春明提出上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弋江区法院对杨阳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未予认可杨阳收受李春明装修款25万元的行为。 。因此,李春明向杨阳支付装修贿赂25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可。
据此,二审法院将李春明受贿总额由一审认定的333万余元变更为308万余元。
但李春明并没有受到较轻的处罚。
在李春明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律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刑法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禁或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
据此,二审法院本着上诉不加重处罚的原则,没有加重对李春明的处罚,但也没有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虽然李春明向杨洋支付的25万余元装修费应从受贿数额中扣除,但原判根据李春明的犯罪事实和相关量刑情节,对杨洋判处刑罚法定范围是适当的。因此,李春明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不予采纳。
2016年7月21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春明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春明的刑期自2014年10月1日被芜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止。
二审判决作出后不久,李春明被押送到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监狱服刑。随后,他又于2018年和2020年两次减刑7个月,总共减刑1年零2个月。
第二次减刑后,李春明刑期将于2022年7月12日结束。
据此判决,53岁的李春明已出狱一年多。
当年被李春明免职的不仅有杨阳、朱德昌两位三甲医院院长,还有安徽移动公司六安分公司总经理朱玉成,还有王胜高、杨阳、朱德昌的继任者。
办案机关查明,朱玉成于2005年至2009年间,非法收受李春明现金17万元及一块欧米茄手表(价值4.8万元)。
以朱玉成收受李春明贿赂为突破口。办案机构最终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朱玉成在担任安徽移动六安分公司、中国移动安徽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74.3%。为他人谋取利益一万元。
朱玉成案经上级司法机关指定由芜湖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两所顶尖大学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贿数额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数额巨大。违反刑法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此,芜湖经济开发区法院于2016年7月6日一审判处朱玉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朱玉成的刑期为2014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8日,他是本文提到的罪犯中第一个出狱的。
最后说一下杨洋和朱德昌的接班人王升高。

王胜高于2009年至2012年担任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其间杨阳担任二院党支部书记;王胜高案发前2012年至2015年担任六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这一时期,朱德昌是王升高的领导者和前任。
可能是因为亲眼目睹杨阳、朱德昌、李春明等人相继被捕,王胜高受到恐吓,于2015年主动向六安市检察院投案自首,并返还赃物11万余元。
后经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查明,2010年上半年,王胜高将其位于某小区的房屋交给李春明装修,李春明共支付装修款11万余元。元。 2010年底的一天,王胜高还收到了李春明寄来的20万元现金。 2014年4月,李春明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取保候审。王胜高将20万元现金退还给李春明。
法院最终认定王胜高受贿数额为31万元。
这让我想起,李春明在芜湖受审期间,其行贿数额由一审确定的333万余元变更为308万余元。
这还不包括六安法院认定李春明向王胜高行贿的31万元。
王胜高案于2015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当时两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尚未出台。释放。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王胜高自首,法院在3年至10年不等的量刑范围内减轻了其刑罚。
尽管如此,王胜高收受贿赂金额31万元,还不及朱玉成受贿金额的一半。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责令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是朱玉成刑期的两倍。
如今,王胜高入狱已过去八年,王胜高也早已出狱。
据笔者了解,58岁的王胜高目前担任私立医院六安市中山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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