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新一轮购房补贴来了!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领取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夫妇可获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

5月1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民政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联合发布《芜湖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以下为政策详情:
支持的对象
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含吴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城市伙伴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已按照规定办理并继续参加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吴市目前无自有住房。博士、硕士学位、本科、专科(含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年龄35岁(含)以下。
(编者注:2018年6月30日后在芜湖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具有相关学历的人员)

支持政策
1、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最高20万元购房价格12%的购房补贴。第一期补贴为购房价格的7%,剩余购房价格的5%补贴从第一期补贴发放后的第二年开始分为5个积分。每年等额分期兑现。
2.对高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给予购房价格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第一期补贴为购房价款的5%,剩余购房价款5%的补贴从第一期补贴开始发放。从第二年起,分五年等额兑现。

申请条件
1、硕士、学士、专科(含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购房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新建商品房以网上签约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网上签约日期为准)房屋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申请人所在企业继续依法缴纳我市职工养老保险; (编者注:申请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但必须在公司工作并缴纳社保)

3、2018年6月30日后(含6月30日)申请人在我市市区(镜湖区、九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自住(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4、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申请程序
1. 声明。申请人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芜湖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芜湖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2)。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已婚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申请者购买二手房还需提供父母、祖父母、祖父母的身份证。
(3)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供网上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完整的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和完税证明。

(四)申请人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编者注:申请人购房时应已毕业并取得学历,如购房后继续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其他更高学历,将不予认可)
(五)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缴纳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六)劳动合同(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 验收。市人才发展小组于每月1日至10日受理上月申请材料,并分发至相关部门。
3. 审查。
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市教育局负责对申请人的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社保缴纳信息;市民政局负责对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核;市人才发展小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年龄等信息进行审核。

首套房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网上签订的住房合同信息、单位资助住房建设、商品住房定向销售等政策性住房信息,并组织各区开发区对申请人的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律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名下的房产登记信息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产权转让信息。

排查同类型住房保障政策是否重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人才住房保障补贴、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是否重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是否重复。
上述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市人才发展小组。

4、公示。市人才发展小组负责整理、汇总各部门的审核材料,将批准的人选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才发展集团将审核后的补贴对象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芜湖紫云英人才官网公示服务平台。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本公告无异议的,可享受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对本公告有异议的,予以重新审查。

5、基金赎回
芜湖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人才发展集团委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预拨发放。市人才发展集团将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补贴资金划拨至申请人社保卡财务账户,并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报送各县、市、开发区的详细资金分配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局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与县、市、开发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购房补贴需要补发或收回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补发或收回。

剩余购房补贴自上一年度补贴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续缴社保的情况进行审核(如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申请人须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联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视为已缴纳社保)继续缴纳社保),审核结果报市人才发展集团,并按上述流程办理基金兑付。

其他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取补贴(包括应退不退的退费)的,一经核实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自网上签订合同之日(二手房凭房产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申请人不得为配偶以外的人办理合同变更或者产权过户登记,否则房屋已享受的购机补贴予以退还; (编者注:申请人收到补贴后5年内不能出售房屋)

申请人在缴纳首期补贴后,在芜湖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并继续缴纳芜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期间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申请人须签署与新雇主签订六个月内的劳动合同)。并继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否则已享受的购房补贴须退还。 (编注:申请人须在领取补贴后5年内在芜湖工作)

青年人才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此项政策,青年人才不再同时享受购房和租房补贴。
申请人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除外),不享受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新购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叠加享受政策。 (编注:即夫妻双方最高可享受40万元补贴)

本通知自2022年4月30日起施行,《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1〕77号)同时废止。
补贴相关问题官方说明
1、第一套房子的认定
1、首套认定以本市房产交易和房产登记系统查询网上合同签订和房产登记信息为依据。申请人名下拥有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建筑的,不影响第一套住房的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产权登记时拥有房屋,即在我市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存在房屋网签合同或本人名下的房产权登记信息((不含农村宅基地住宅)),新购买的房屋不视为首套房。

3、申请人在签订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产权登记前已在我市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新购买的房屋不视为首套房。
4、申请人有下列情况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不予认定为首套:购买定向销售的一手商品房、单位集资购买住房、转让产权的家庭成员(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房屋。

2、其他
1.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应为购买时的有效信息。 (编者注:申请人购房时应已毕业并取得学历,如购房后继续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将不予认可)
(二)新建商品房的购买价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载明的金额;二手房购买款按照完税证明备注中契税计算价格注明的金额计算。

3、学历证书的认定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在线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证书,购房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发证单位证明(含发证单位公章、学历证明)收费、联系电话和官方网站)。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刚刚上调
而4月25日,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磅发布新政策!宣布今年5月1日起,全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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