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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出纳会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 53 万余元,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1-22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作为一家物流公司的出纳会计,安徽王大湾客户端报不仅没有认真履行公司财务资金监督结算职责,反而利用职务便利,暗中截留公司货款占为己有。他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贪污了53万多元的公司资金,而且法制十分缜密。杨是一个聪明人,最终被监禁。 7月14日,经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杨先生是铜陵人。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杨某受聘于铜陵市一家物流公司担任出纳会计。主要负责物流公司日常资金结算及运费、货款的收取。杨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记账不全、谎报等方式,秘密扣留其负责收取的物流运费和货款。他在交接账目时未如实交出,非法占为己有。 ,一年左右时间共挪用公司财务资金53万余元。由于杨某主要负责其在芜湖、安庆两地的物流公司业务,并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因此其自盗行为从未被发现。 2019年初,杨所在的铜陵物流公司进行了公司货运清算和核算。经整理,发现杨某未交出部分运费及货款,遂要求与杨某对账。杨某拒绝配合,于2019年3月自行离开公司。多次联系杨某未果后,物流公司选择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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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公安机关聘请了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杨某任职期间的账目及物流单证进行了法务会计鉴定,最终认定杨某在任职期间实际收到的运费、运费与杨某在职期间实际收到的运费、运费相等。付款已移交。相差巨大,高达53万多元。到案后,杨某对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多次对账,非法挪用的数额得到确认。杨最终主动认罪并接受处罚。经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法律审查和起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唐江 陶洪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湾客户端 记者 于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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