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色文字进行关注,若需服务可联系曾凡新律师团队,以便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工作更为高效。
辑丨曾凡新律师团队
【裁判要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了解到谷某提出的涉及2016年业绩相关报酬的诉求,
绩效薪酬与合同上规定的固定报酬不一样,算是公司自己的一种奖励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谷某和广州某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X公司)能够根据自己的业务状况和收益情况,参照员工的工作成果,来决定是否发放以及怎么发放这笔钱。
谷某由X公司董事会聘请担当副总经理,属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需经董事会审议,因此谷某的薪酬分配要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范执行。
X公司2016年的运营表现遭到其母公司J集团的考核判定为“E级不合格”,接着,以谷某为代表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也被董事会评定为考核不达标,依照考核结果及高管薪酬的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不给谷某支付2016年业绩报酬的理由充分,上级法院对谷某关于2016年薪资差额的诉求不予认可的做法合理。
X公司递交了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证明公司2017年经营出现亏损,谷某对此表示认可。谷某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实际上已经离职,但在他担任X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已经按月支付了他绩效工资的相应部分。
依据X企业2017年的运营情形以及谷某的职务表现,谷某主张X企业支付2017年全年应有的业绩报酬,这种诉求既无实际理由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索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编号(2020)粤民申3513号,资料来源为曾凡新辑录。
《劳动法同学会》
让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更高效!
助力卓有成效的高层、HR、法务、合规管理者
聚焦难点、痛点、重点、问题点、关键点
提供实效的知识与专业技能、问题与解决方案

主理人:曾凡新,一名跨界律师
法学与人力资源双重专业背景
热忱研习商业运营、规范化管理
大成中国区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理事
大成深圳分所公司与商业事务部副主任
大成中国区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深圳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保障规范》评审专家
《劳动法疑难问题与司法观点集成》执行主编
《劳动法疑难问题实务指南》执行主编
香港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
“一体两翼”领导力模型创始人
曾凡新律师团队
专业: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规范运营与法务管理
咨询:法律顾问、案件代理、专项咨询
→ 134 1018 8279(手机、微信同号)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芜湖招聘网 皖ICP备2024035723号-1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鹰财富广场 EMAIL:admin@whzp.cc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