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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资被拖欠该找谁?律师教你找对主体,合法维权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12-1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劳务派遣是指单位跟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并把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劳动者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之下从事劳动。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雇佣”跟“使用”相分离的用工形式,近些年来在灵活用工需求情形下愈发普遍。然而,这种三方关系也滋生出责任模糊以及维权困难的问题。近日,湖南长沙有一位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提出这类疑问。针对此,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安金龙律师从法律层面给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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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网友问:

我身为和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派遣到同一城市的另一家实际用人单位去上班。然而,在工作数年之后的当下,我有好几个月的薪资遭到了拖欠,向好多人以及实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询问,问题始终没能解决,钱也一直未发放到位。鉴于我结婚了,有妻子和孩子了,生活仍需维持,问题不能老是拖着。试问,我应当找用人单位,还是找劳务单位去解决薪资被拖欠的问题呢?

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

安金龙律师:

如果你问的是劳务派遣,拖欠工资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相关法律规定见劳动合同法,如下: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的期间以内,劳务派遣单位需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那种最低工资的标准,每个月向着其给付报酬,而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是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按照月份支付劳动报酬 。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去派遣劳动者的时候,应当和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来用工的单位,也就是下面所说的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呢,应当约定好派遣岗位,还有人员数量,以及派遣期限,另外还要对于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还有违反协议的责任进行约定。

用工单位得跟劳务派遣单位去按照工作岗位实际所需来确定派遣期限,不可以把连续用工期限拆开订立好几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首先,存在第六十条规定,然后,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告知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不可以克扣,用工单位,依照劳务派遣协议,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被派遣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报酬会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来执行,其劳动条件也是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来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着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要依照同工同酬原则,针对被派遣劳动者跟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要是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的,那就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

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该单位,其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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