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8月8日电 “我叫景汉清,今年22岁,前天被告知不能再使用我的名字了。”近日,哔哩哔哩UP主景汉清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的一条投诉引发网友关注。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行业的蓬勃发展,一些“利害关系人”一直谋划着“抢夺商标”,《中国网政》记者发现,一些自媒体人的权益也因此受到损害。
“荆汉卿”的“保卫名字战”
8月3日,一则名为《22年的名字被禁止使用并被要求更改!我是如何维权的!》的视频在哔哩哔哩上引起网友关注,发布该视频的人正是UP主“景汉卿”。
视频中,“荆汉卿”投诉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抢注,对方还向其发送了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其缴纳“荆汉卿”商标购买费或停止使用“荆汉卿”名字。截至6日10时,相关视频观看量已超1400万,近20万网友参与网络讨论。
记者发现,“晶汉清”商标权人共有7人,此次给晶汉清寄送材料的是一家工商登记在安徽芜湖的“电子产品销售商”,该公司除“晶汉清”外,还拥有或试图申请商标权102件。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目前已有7家企业申请了“晶汉青”商标权。
荆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并正在收集材料,指控对方公司恶意注册。
无独有偶,微信公众号“茶萍”也发推爆料遭遇“商标抢注”事件——一家名为沈阳小尔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曾多次试图以“茶萍君”名义注册商标。
“‘差评’是我们公众号的IP,此前我们多次申请商标注册,但因为‘差评’一词有贬义,所以我们的申请一直没能获批。”该公众号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想到我们也被‘针对’了。”
据业内人士透露,像这样以“注册商标”为主要业务的小公司还有很多,随着“网红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利害关系人”会囤积商标,以便将来向热门自媒体“维权”。
“等权”成为商标注册新趋势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商标抢注者会利用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对自媒体人姓名、手机APP等实施“撒网式”抢注,一旦“撒网”中的商标抢注成功,他们便会向商标权人索要高额商标使用费或强迫其更改名称。
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主任林海涵表示,目前我国商标注册费用及后续维护成本很低,导致一些恶意注册企业“擅自注册”,甚至注册后多次倒卖商标。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注册“晶汉清”商标的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与网络视频制作无直接关联。但该公司拥有或拟申请的103个商标中,有30个属于“教育娱乐”类别,28个属于“科学仪器”类别。这些商标与“晶汉清”一样,大多为自媒体程序或相关软件应用的名称。
长期从事商业诉讼的律师陆洋告诉记者,由于商标信息是公开的,一些企业已经成为“职业商标抢注者”,他们只需要查看哪些比较出名的项目或类别还没有申请注册,就可以抢先注册。
“注册一个商标只需要一两千元,但转让获得的利润却是注册费的几十倍。”在陆阳看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越来越普遍。
一旦对方找到漏洞,几乎肯定会打你。记者查阅了微信公众号商标侵权规则,其中明确规定,公众号名称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权人注册成功后,凭纸质商标证明即可提起投诉。只要商标范围与被投诉人账号经营内容类似,即可成立侵权事实。
如何遏制蔓延至网络经济的“商标抢注风潮”?
5日,哔哩哔哩发布公告称,发现有第三方公司将多名UP主的昵称恶意注册为商标。由于注册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试用期长,该行为给UP主群体带来极大困扰。对此,哔哩哔哩不会因为UP主的昵称被其他机构恶意注册而要求其更改昵称。
哔哩哔哩相关负责人6日告诉记者,哔哩哔哩目前已协助所有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的UP主完成昵称商标注册申请,其他UP主如有需要,可委托哔哩哔哩协助申请昵称商标,同时会有专人对UP主进行商标维权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哔哩哔哩表示,一旦UP主发现自己的昵称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可以直接联系哔哩哔哩,哔哩哔哩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后续法律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撤销申请、无效申请以及后续法律诉讼的协助。
记者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商标申请和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中包括商标法第四条的具体适用情形及考虑因素,以及警告、恶意注册罚款两项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及罚款数额。
林海涵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做法,提高商标注册费用,同时随着商标注册期限的增加,每年维持费用也应逐年提高,以保障商标合法使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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