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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随着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拟定名单的公布,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才在芜湖落户工作,但也有很多新晋人才对补贴政策还心存疑惑,下面我们带你详细了解一下。【购房咨询热线:4008908365分机802】【芜湖购房QQ群:96599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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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明细
支持的对象:
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含驻芜湖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作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办理并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且在芜湖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本科及副学士学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院)人员
支持政策:
1、对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笔补贴为购房价的7%,剩余5%的补贴从首笔补贴发放后的第二年开始,分5次发放,每年等额兑付。
2.对大中专毕业生(含中职、技校毕业生)给予购房款10%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20万元。首笔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5%购房款从首笔补贴款开始支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支付。(新建商品房购房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二手房购房款为完税凭证备注中的契税计税价格上注明的金额。)
申请条件:
1.硕士、本科、大专(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购房时间(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购房时间”;二手房以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为“购房时间”)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年龄截至2021年7月30日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申请人所在公司已依法为申请人持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人于2018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后在我市市区(镜湖区、九江区、弋江区、万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约日期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4.普通商品住宅是指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宅。
申请程序:
1.声明。
申请者须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芜湖市青年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和《芜湖市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购买二手房的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祖父母的身份证。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提供网络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全款发票;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和完税证明。
(4)申请人的学历证明(申请人购买该房产时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
(5)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住房补贴时,申请人所在公司须有为申请人连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记录)。
(6)劳动合同(申请人申请住房补贴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 接受。
市人才发展集团每月1日至10日接受上月申报材料并分发至相关部门。
3. 审查。
申请人基本条件:市教育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社保缴纳信息;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市人才发展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年龄等信息。
首套住房认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名下的网上购房合同信息、单位集资建房、定向销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信息,组织各区、开发区审核申请人拆迁安置信息。市自律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转移信息。
同类住房保障政策是否重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住房保障补贴政策、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进行重复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进行重复审核,审核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市人才发展集团。
四、公开公告。
市人才发展组负责整理、汇总各部门审核材料,将核准人选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才发展组将核准人选名单及补贴金额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果将在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享受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对公示有异议的,将重新对申请进行审核。
资金支付:
芜湖市青年人才住房补贴资金采用预拨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市人才发展集团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补贴资金划转至申请人社保卡财政专户,并将各县市区、开发区共享资金明细清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进行资金清算。购房补贴资金需要补发或回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补发或回收。
剩余购房补贴自上一年度补贴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社保连续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须在新用人单位变更后6个月内辞职,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市人才发展集团,按上述流程兑付资金。
其他:
1.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取补贴资金(包括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2.自网络签约之日起(二手房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5年内,申请人除配偶外不得办理合同变更、产权转移登记,否则须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在补贴发放后在芜湖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连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更换工作单位的,6个月内应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否则已享受的购房补贴须退还。
3.青年人才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等同类财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本政策;青年人才不得同时享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4.申请人所购住房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除外)的,不能享受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新购住房为夫妻共同所有,且夫妻双方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共同申请,合并享受政策。

此外,对首次在芜湖购买自住商品房的A层次(海内外顶尖人才)、B层次(领军人才)、C层次(高端人才)人才,芜湖市政府还将分别提供最高120万元、80万元、40万元的住房补贴,或每月最高7000元的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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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营高端人才住房补贴明细

此外,如果暂时没有在芜湖买房的计划,只想租房的话,芜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房补贴工作的通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领相应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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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2.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已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在城镇无自有住房且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4.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应当符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条件、城镇无房产、持有合法有效居留证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
5.新就业、无住房的劳动者,应当到市、区社会保障部门重新设立账户,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实行分级补贴、精准扶贫、先租后补政策。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住房保障对象原则上应承租中小套型住房,每户平均租房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户租房补贴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租房补贴按年发放,每年12月25日发放。日前,发放工作已完成。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城市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
对租赁市场住房的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11元/月/平方米/人,低保家庭8元/月/平方米/人;,按保障户籍人口数计算,达不到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差额。
承租公租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补贴系数为0.85;享受城市低收入标准但不享受低保家庭补贴系数为0.70。
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员:
对租赁市场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分档次给予租金补贴。其中,70%至60%(含70%)的,补贴3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的,补贴4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的,补贴5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执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补贴,达不到标准的,视实际情况补偿差额。
大学毕业生:
对高校毕业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博士、硕士、本科、副学士分别给予基本租金(不含家电、家具、装修陈设)的80%、60%、40%、20%的补贴,租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和新就业无住房劳动者:
稳定就业农民工和新就业无住房员工租房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住房员工享受租房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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