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4年芜湖市公务员考试考生及格分数线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现将芜湖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达标人员成绩(见附件)公布如下。
按照“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确保现有岗位有合适人选”、“体现市、县、乡镇不同岗位能力要求”、“适当降低基层岗位准入门槛”的原则,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如下:
1.市级机关职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50分。
2.县级政府职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乡镇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0分。
4.行政执法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5分。
5.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民警察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40分。
其他相关信息将在芜湖先锋网陆续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登录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芜湖市2024年公务员录用笔试合格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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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11 日
02
芜湖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乡镇政府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格分数线公示
根据《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按照“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确保现有岗位有合适竞争者”的原则,笔试及格分数线确定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现将达到及格分数线人员成绩公布如下(见附件)。
其他相关信息将在芜湖先锋网陆续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关注芜湖先锋网,了解后续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芜湖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乡镇政府公务员笔试合格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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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11 日
关于芜湖市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有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安排,现将芜湖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1. 4月13日(星期六)8:00-11:00
审核立场:
120001-120015; 120031-130033; 120037-120070; 120106-120122; 120135-120143; 120150-120177; 120206-120234; 120254-120265; 120273-120 279;120289-120306;120329-120331
2. 4月13日(星期六)13:00-16:00
审核立场:
120016-120030; 130034-130036; 120071-120105; 120123-120134; 120144-120149; 120178-120205; 120235-120253; 120266-120272; 120280-12 0288;120307-120328
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 地点
芜湖人事考试所(九江区瑞祥路88号芜江财富广场C2座3层)。
(三)目标
报考芜湖市职位资格审查人员(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资格审核时,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根据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笔试准考证(留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表(留存)。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业(学位)证书者,可凭书面证明和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资格复审。其中,全日制毕业生可凭加盖学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核对)及复印件(留存)申请资格复审。非全日制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留存)申请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学校、学院、专业、学业水平、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时毕业等。2024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业(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学业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证明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就业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招聘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信息请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4.2024年保送或资助毕业的学生,须取得保送或资助单位的考试同意书,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同意书原件(留存)。
5.对需要专业资格或证书的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对)及复印件(留存)。其中,资格审查时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留存)申请资格审查。如在2024年9月30日前无法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下列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三托一扶”人员,提供省“三托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托一扶”服务证明(该证明由全国“三托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管),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发、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和担任“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职务的考核表(评估表)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表(考核表)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经中央和省级以上机构选派,服务期满并经评定胜任(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或其他原(留)证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安徽省内退役军人,凡是服役满5年、经我省招收入伍或经外省应征入伍的,报考“驻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退役证明包括:征兵通知书或者征兵批准存根复印件(留存,需要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存)、退役证明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留存)(须注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征兵地点、征兵时间等)。
2024年服务期届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认定安徽籍:须提供申请人入读高中(初中)时户籍为安徽省的证明材料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至安徽省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7. 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024年全国统招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须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应聘人员为归国留学人员,且预计2024年毕业的,需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留存)。
凡属2022年、2023年全国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及求职期间尚未找到工作(国家规定求职期限为两年)的人员,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仅对留学生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留存)。
符合征聘条件的“军队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留存)。
8.报考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验证)及复印件(留存);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原件(留存);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及复印件(留存)等相关材料。如需累计时间的,应提供多家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动而中断的时间可累计。
9、应聘残疾人专职岗位,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本人户口簿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10、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岗位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退役士兵须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和退伍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存);现役或退役运动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11.报考“中国共产党党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党支部全名、奖惩情况等。
12、特殊情况下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5.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
1、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岗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体质测评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体质测评收费标准为55元/人)。体质测评通过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关注自身资格审查情况。经确认通过审查的考生,请于5月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面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缴费成功视为确认成功,获得面试资格。未缴费视为确认不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补齐等额费用。
2.人民警察特种专业技能岗位拟任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特种专业技能附加测试。附加测试分为基本体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附加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非人民警察职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关注自己的资格审查状态。经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面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缴费成功者,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者,视为确认不成功,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补交。
(六)注释
所有原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更改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提供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入围人员名单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等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等数量递补,再进行资格审查。补录工作另行通知。
二、人民警察岗位心理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及特殊专业技能岗位补充考试
1.心理素质评估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机考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选拔录用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体能评估
报考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岗位人员须接受体质评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见《体质评估通知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体质评估费用后,现场发放《体质评估通知书》和《体质评估须知》。
本次体能考核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公发[2024]60号)规定开展(见附件2)。体能考核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纵跳。其中,综治执法岗位三项均测,警务技术岗位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不达标,即为体能考核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检测2次,有1次符合标准即为合格;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跑每人最多检测1次;纵跳、触地高度每人最多检测3次,有1次符合标准即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面试名额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且只进行一次递补。
(三)特殊专业技能岗位补充考试
特殊专业技能岗位附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项及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岗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岗位附加考试科目考试规则》执行。
3. 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22日,县级岗位(不含公安、检察、司法和行政执法岗位)、乡镇级岗位面试。
第二阶段:5月12日至13日,市级职务、公安、检察司法职务、行政执法职务面试。
各职位面试报名时间及其他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2. 地点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新校址(芜湖市政路88号,城东新区市政服务文化中心东侧,市民服务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面)。
(三)网上打印通知
第一阶段面试的考生请于4月18日12:00至4月22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10日12:00至5月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及《面试须知》。
四、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本通知相关事项需调整或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芜湖先锋网、“芜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要求做好后续准备。
政策咨询热线:0553-3991125
附件1:2024年芜湖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审查入围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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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公安机关招收人民警察体能评估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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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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