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及原则
第一条,为达成****公司(以下简称“****”)各业务板块中长期战略规划以及发展目标,公司会借助不同类型的中长期员工激励举措,平衡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员工对于长、短期利益的各异追求,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发展所需的人才,切实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这儿简称为《公司法》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这儿简称为《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这儿简称为《管理办法》 ,再加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这儿简称为《上市规则》等种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来作规定 ,从而制定出《****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这儿简称为本办法 ,以此规范****以及子公司 ,子公司指的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也就是接下来所说的下同中长期员工激励的管理 。
本办法的第二条规定,是****及其子公司(将****及其子公司合称为集团公司,下同)在实施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管理时所依据的标准,倘若集团公司内部有着其他的薪酬管理文件,并且这些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那么应将本办法作为奉行的准则 。
第三条,本办法有着长期有效的特性,除非经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停止继续施行本办法 。
第四条 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护某主体及某主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制订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之际,要切实将保护某主体及某主体股东合法权益当作首要原则,特别是要让某主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
(二)利益一致准则:中长期的员工激励规划应当有效地把,那种利益、股东的利益以及员工的利益融合到一块儿,促使各方共同推动,那个的长远发展 。
(三)契合市场准则:中长期员工激励规划的拟定,要符合企业自身定位,还要适配同行业市场的竞争所需,如此才能确保中长期员工激励规划,助力企业于激烈的行业人才角逐里,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并成功激励以及妥善保留这些相关优秀人才。
(四)激励约束原则 :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 ,在着重强调激励作用之际 ,应当充分去考量 ,关乎公司及股东利益 ,以及契合公司自身战略目标 ,进而设置服务期条件 ,防止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情况 ,或者因短期行为 ,而对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
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应当是和集团公司签订了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是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应当予以激励的对象。激励对象的名单以及持有股权的比例,由激励对象所在的公司,综合职务、任职时长、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考量后提名,再上报给集团公司进行审议批准。
第三章 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实现路径
第六条 集团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路径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集团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以****股票作为标的,运用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等诸多方式,针对激励对象(除去法律法规禁止的那些)展开的长期激励行为,。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促使激励对象借助合法路径得到股票,且于此基础上进行中长期持有,针对股份权益依照约定分给激励对象的制度安排 。
(三)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依据业务的发展所需,于未来的一定期限之内,借助包含但不限于定向转让、增资等各类方式,给予激励对象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借此达成子公司管理层以及其他激励对象的持股,完成利益绑定,。
(四)员工跟投计划,这是一种激励方案,激励对象要通过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来参与,员工持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激励对象也可以以自然人直接出资的形式参与,参与的是集团公司对内和对外投资项目,其参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增资、新设共同出资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取得集团公司对内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股权。
第四章 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集团公司股权激励事项里,最高决策机构是第七条所提及的股东大会,它负责着这般事项:
(一)批准和终止本办法;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大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八条,集团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由董事会负责决策,所述及的决策涵盖以下相关事项:
(一)制订本办法;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的领导,承担集团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工作,涵盖以下这些事项:
(一)拟订、修改本办法,并报董事会审议;
(二)其他与股权激励制度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设立员工激励工作中的小组,这个小组呢,承担集团公司股权激励平常事务性的工作,其成员是由总裁办相关人员构成的,要负责下面这些事项:
(一)贯彻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本办法;
(二)负责股权激励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三)其他与股权激励制度有关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五章 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的实施周期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会把不同的激励方式,贯穿于集团公司发展的各个阶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下,不限制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周期,也就是依据需要,立刻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核心人才予以激励 。

第六章 集团公司股权激励
第十二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来确定激励对象的范围,确定激励股份的数量这些要素,进而制定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并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还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公司法》,依据《证券法》,依照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和此相关的其他有关法律,还有行政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那些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明确资金及股票来源等要素,进而制定出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八章 子公司股权激励
第十四条,子公司股权激励,其激励标的乃是子公司,或者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是在接下来的一定期限以内,通过包含但不限于定向转让、增资等方式,把激励标的授予集团公司激励对象的激励计划。
第十五条,股权授予方式如下,激励对象要以自有或其他合法来源的货币资金,去成立员工持股平台,这里面包含但不限于,有限合伙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或者是以自然人直接出资的形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合资设立、受让股权或增资等方式,从而取得子公司,又或者是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股权,要是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以知识产权或其他资产出资的话,那就应获得领导小组的事前同意,还要其他投资人认可,并且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出资将单独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子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原则上是需要设定锁定期的,锁定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锁定期的起始日是取得股权之日。
第十七条,在锁定期之内,个人所持有股权,该等股权是包含通过子公司以送股、配售或者增发等股东拆细方式而获得的股权,其权益受到下列条件的限制:
(一)在锁定期期间,原则上来说,是不能够进行转让、赠与、质押,也不能进行担保、托管给第三人,或者是在该等股权之上设置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或者负担的。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实施该等行为的话,那么应当经过员工激励工作小组批准之后,才能够实施该项行为。
在锁定期以内,鉴于持股人于****内部进行正常的工作调动情况,持股者能够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来选择持续持有该股权或者转让此股权。
第九章 员工跟投计划
第十八条,员工跟投计划,是指激励对象,通过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此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等,或以自然人直接出资的形式,参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激励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转让、增资、新设共同出资等方式,以取得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股权,其目的在于推动激励对象,以主人翁心态,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内外部业务。
第十九条,自愿跟投原则,员工跟投计划秉持该原则,于集团公司划分出的激励员工范畴内,员工能够进行选择参与,或者自愿选择放弃。
第二十条,跟投机制,价格方面,激励对象跟投之所涉项目价格,经由员工激励工作小组商谈研讨,而后上报董事会予以确认 。
第二十一条,激励对象出资方式如下,参与跟投的激励对象所在处在于那种对应认购额度上限范围之内,还有约定有效期之中,并且他们要以合法收入货币进行跟投呦,要是没有按照要求去跟投的话,就会被视作放弃呢。
第二十二条,参与员工跟投计划而取得股权,其锁定期设定成为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的情况,并且锁定期起始日乃是取得股权的那一日。
第二十三条:在锁定期这个时间段里面,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股权在这儿界定一下哦这个股权包含了经由子公司送股这种方式得到的股权还有通过子公司配售获得的股权以及通过子公司增发等这种股东拆卸的方式获取的股权它的权益是受到以下相关条件进行限制的:
(一)锁定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担保、托管给第三人或在该等股权上设置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负担。特殊情况确需实施该等行为的,应经员工激励工作小组批准后方能实施。
(二)锁定期内,由于持股人在****内部正常工作的调动,持股人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选择继续持有该股权或转让该股权。
第十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集团公司有权力要求激励对象,依据其所任职岗位的要求,为集团公司开展工作。要是激励对象没办法胜任所任职的那个工作岗位,又或者绩效考核,具体是以激励对象与集团公司签署的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相关约定为准,结果不合格的话,集团公司有权力依照相关约定,对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股权进行调整。
(二)集团公司不可以为激励对象,依据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而获取的股权,提供贷款,以及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其中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三)集团公司应当及时去办理,那是为了实施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所需要履行的工商登记手续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身为激励对象,需依照集团公司所聘任岗位的相应要求,做到勤勉尽责,同时恪守职业道德,进而为集团公司的发展贡献出应有的力量,句号。
激励对象,要依照集团公司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把相应款项缴付到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且按规定配合做办理激励计划的认购工作,还要配合办理缴款事宜,以及入伙或者退伙等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应无比严格地依照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来开展中长期员工激励计划的完成事宜,以及转让等相关事宜。
激励对象,因参与本计划有获得收益的情况,此收益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去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税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在有关方面,被规定要让****董事会,对其进行解释。并且,需要在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之后,才会发生效力,开始生效。
第二十七条,如果本制度跟那些法律法规之中具有强制性之规定相互抵触的话,那么就要以法律法规之所规定作为标准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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