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在2015年这个年度期间,身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这里将该公司简称为“公司” 。
事,本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忠实且尽责地行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遵循法定程序,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也遵循法定程序,并且存在重大经营决策 。
事项,以及其他最为重大的事项,全都履行了与之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
1、参与董事会有7次,这当中现场出席达6次,凭借通讯方式参与为1次,而列席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共计3次,对于这些议案,本人均投出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15年这一期间,本人做到了尽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干活,依据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的规定,在报告期里面,针对相关事项总共发表了4次独立的意见 。
2015年1月30日,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其中涉及公司使用的情况 。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一年之内,滚动使用的最高额度,是不会超出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资金,里头包括超。
使用募得的资金19,0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41,000万元,去购买安全性良好、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其中超募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承诺保本,这样做的话,能够有利于提升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增加公司的收益,还不会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产生影响也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运用超募资金以及自有资金来购买理财产品。
2015年,4月8日,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以下方所述的独立意见:
针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经核查得出独立意见,在2014年度里,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的相关规定,并且其使用情况也契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违规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使用违规的情形。
经过核查,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着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呈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运行状况。公司业已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议事规则,清晰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进而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以及制衡机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对完善,覆盖了公司的营运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控制有序,并且能够持续依据新的法规、规章要求予以修订。
经过一番了解,跟着进行测试,随后加以核查,在各项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而言,它们得到了相对来讲有效的贯彻执行,这对于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同时也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我们持有这样的看法,公司构建起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且客观地展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状况以及运行情形。
3、经核查,关于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有独立意见,公司在2014年度能够严格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去执行,那所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还有相关薪酬考核机制以及薪酬发放的程序,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形的专项说明,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状况的专项说明,还有独立董事所给出的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不存在,向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关联方,向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并且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也为零 。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利于全体股东享受公司经营成果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对于续聘特定对象,也就是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使其作为公司在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我们持相关意见 。
构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着那证券业的从业资格,于执业进程里头始终秉持并坚持那独立审计的原则,还为公司所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呈现出客观而且公正的特性,所以同意继续去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之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去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出如同表达标点全文结束的符号。
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在2015年9月17日,有这样一件事,是关于提名杜守颖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守颖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契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守颖女士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同意把相关议案提交至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这一时期,除了参与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之外,本人针对公司在甘肃、北京等地区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并且分别与公司的高管展开了座谈,进而深入地去了解公司的销售情形以及财务状况 。
以电话、邮件、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沟通,和公司里的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维持紧密纽带,时刻悉心留意外头传媒、以及网络之上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迹象,及时知晓公司每项重大事项的进展真实状况,精准把握公司自身的经营动态走向,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所应承担的职责使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予以披露,对公司加以督促,使其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去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还要求公司务必严格 。
贯彻执行信息披露所涉及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保证其准确,达成及时,实现完整。
2、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留意公司于媒体以及网络之上所披露的重要信息,维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交流沟通。
3、企业公司治理与之经营管理行为。借助遵照的相关规定以及提出的要求所进行,面向该项工作以及其展开状况 。
有效地展开监督,针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那些议案以及相关材料,都用心予以了认真审核,以一种独立又审慎的姿态行使了各自的表决权;在深入去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诸多制度的完善过程以及执行状况时,去查阅了有关的资料,并且还与方方面面的大家展开了充分讨论。
五,于培训以及学习情况的报告期之内,参与了公司所组织的董监高培训三次,以认真的态度去对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给下发的相关文件展开学习。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我履行职责的时候,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公司管理层,同样也在这一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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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辛冬生
2016年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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